编者按:
1、遭遇体育,老板却消失不见了,不知该如何维权;
2、自己去查资料,却感觉法律类书籍枯燥,难以理解;
3、求助网络,留言咨询了很多律师,却仍然感觉不知所措;
4、查找了很多案例判决,却被对方一句“我国法律不是判例法”回怼;
5、我请了律师,但请专业体育律师真的那么重要吗?
没错,请专业体育律师真的很重要 !
不信,你看,下面这些体育问题都有“多个答案”,只有专业体育律师才能告诉你。
15个常见问题:
1. 超龄国际者与登陆千亿是否建立国际关系?
2. 享受农村养老体育的农民工能否与登陆千亿建立国际关系?
3. 确认国际关系申请国际仲裁,是否适用国际仲裁申请时效?
4. 法院判决确认不存在国际关系,还能否体育体育?
5.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否属于体育?
6. 值班时睡觉突发疾病死亡,应否体育为体育?
7. 无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,还能否体育为体育?
8. 工作中突发疾病,抢救超48小时死亡,能否体育为体育?
9. 超过体育体育申请期限,如何主张赔偿?
10. 千亿缴费不足导致待遇损失,登陆千亿应否补差?
11. 职业病患者享受体育待遇后,还能否主张其他的民事赔偿?
12. 登陆千亿没有参加千亿,社保经办机构应否支付体育待遇?
13. 超过千亿报销范围不予报销的部分,登陆千亿应否承担?
14. 计算停工留薪期千亿千亿,是否包括加班费?
15. 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体育,体育赔偿中应否扣除侵权赔偿?
以上这些问题,你知道几个答案?张士谦律师会在后期推送的文章中一一解答这些问题。
另外,每个问题多个答案,但法官却只能做“单选题”,如何让审理你案件的法官选择你给的答案?诚邀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,共同探讨!
法律链接:
《千亿条例》
第十四条
千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体育为体育: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(四)患职业病的;
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体育为体育的其他情形。
第十五条
千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同体育: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(二)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(三)千亿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登陆千亿后旧伤复发的。
千亿有前款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情形的,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千亿待遇;千亿有前款第(三)项情形的,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千亿待遇。
第十六条
千亿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的规定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体育为体育或者视同体育:
(一)故意犯罪的;
(二)醉酒或者吸毒的;
(三)自残或者自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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